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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保策略 建筑节能是环保主战场

来源:海旗·和宇  编辑者:行政人事部  发布时间:2010-5-30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节能减排特别是建筑节能一直都是政府部门在积极推广的工作内容。在当今紧张的能源形势下,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力度,对于促进城市环保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本报就建筑节能与城市环保的相关问题专访了五合国际中国区副总经理卢求。
  中国房地产报:在城市环保策略中,建筑节能处于何种地位?它能为城市环保做出多大贡献?

  卢求:建筑是能源消耗大户,它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建筑能耗已经超过了社会总能耗的1/3;第二,维系建筑的正常使用,并让建筑达到人类适宜的居住条件,则需要照明、采暖等耗能活动的支持。

因此,建筑节能在城市环保工作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中国房地产报:如何看待目前我国的建筑节能政策?

  卢求:从政策的内容上看,最开始是从民用建筑开始调整,然后到2006年对公共建筑进行调整,同时还针对不同气候地区的建筑出台了在不同自然条件下的调整标准。

  从政策的性质来讲,国家最开始出台的是部门规章,现在随着建筑节能重要性的增加与节能意识的增强,国家开始从法律层面出台法律来规范建筑节能的标准,如最新出台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从技术层面来讲,我国目前建筑节能的技术已经发展到了相当成熟的阶段,利用现有的技术完全可以实现当前国家制定的建筑节能目标。

  中国房地产报:建筑节能在实际操作中有何障碍?

  卢求:在实践中还有几个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市场可操作性;二是公众的接受程度;三是经济回报性。

  节能建筑的最大获利者是消费者,虽然在前期支出稍高一些,但能从长期的能源消费、建筑的寿命和居住质量等中获得回报。而消费者虽然能得到长久的利益,但是在感情上、短期经济利益上有一定的抗性,因此为技术买单的意愿也不太足。

  对于开发商来说,采用建筑节能技术和材料,不但会在前期投入中增加工作量和风险,而且也没有直接的利润回报,因此他们开发节能建筑的信心和动力不足。

  因此,政府,要解决市场层面的推广问题,不应采用强制措施而应利用市场机制来引导绿色建筑和生态建筑的推广,不可仅仅指望通过财政补贴来完成推广工作。